每一位做大型工装装修工程的人,最担心的是“项目工程没正式竣工,钱也没有到位,而建设单位却已经开始投入使用项目了”。对于发生的此类情况,建设方通常需要承担以下几种后果。
(1)未交付但却擅自使用的;(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以上三种现象及情况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建设单位期间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等资料一并提交到住建局备案、档案馆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装项目装修不竣工就使用,会被认定为工程质量符合交付条件,施工方无须承担工程存疑质量问题。这在以往的案件中已有诉讼成功的案例。为此,建设单位还要向施工方承担其它经济损失。
通常来说,建设单位为了让工程项目提前使用,目的是为了减少自身损失,无论出于何种考虑,不过这一做法确实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里的法律规定,所以理应承担相关责任。
为了给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接下来的交付流程,成都工装公司朗煜装饰小编附一个有关大型工装项目装修竣工流程出来:
及时搜集、整理建设项目的所有资料,建立起完整的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档案资料。不过,上述资料为了保险起见,应当由公司专业资料员整理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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