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过工程的人想必都知道“采购报备”,它是装修行业或工程建设等行业里的一种报备潜规则,一旦项目落地,受益方将获得一份不错的报酬(提成或者是佣金)。近日,很不辛本人所在的单位也遇到了相同事情,实属苦不堪言。针对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从中也学到了不少诸多宝贵知识。假如你们也出现了装修用到的材料被人提前报备,作为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下面这些违法行为必须要了解。
装修用到的材料被人提前报备属于违法行为吗?
装修用到的材料被人提前报备,触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里的第二十二条:(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这句话很好理解,也就是说装修材料实际上的经营者具有该品牌材料或规格型号的支配地位,所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活动属于违法行为。不信?我们再来看二十三条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四)其它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说白了,装修用到的材料被人提前报备,最终目的是为了限制竞争对手,或者是直接让竞争对手拿不到甲方指定品牌材料的全国最低价,以此削弱其它所有未在第一时间进行报备的采购方,达到价格垄断之目的。如果你不是搞工程的,相信这些商业手段绝对是满满的装修套路。
装修用到的材料被人提前报备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吗?
个人对此的理解是“装修材料被他人提前报备”原则上是不构成违法行为,但是假如涉嫌价格操作的就属于垄断行为,出现违法行为首当其冲会受处严厉罚的就是生产商。
反垄断法中明确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期间会保留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意见,可是事实理由和证据会做进一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询问、笔录、查账、扣押等收集实质性的相关证据。
在处罚方面,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的会直接面临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可以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以上有关法律条款的表述,均摘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里的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阅读一下原文。
装修材料被人提前报备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是指部位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说在实际的投标参与进展中,甲方向外界公平、公正、公开涉及所用到的一切装修材料参数及信息,那么就算不上侵犯商业秘密,相反就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另外,笔者在此次翻阅大量法律文献中也发现了一条有关《禁止谋取暴力的暂行规定》的文件,其中第八条中分别指出了生产经营者之间或者行业组织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拒绝、阻碍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违法牟取暴利的行为。
综上所述内容纯属个人在客观上的理解,并不代表事实与理由,如果大家也遇到过类似的装修材料被人提前报备经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投诉或者举报,让这些品牌遗臭万年被大众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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