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23年的8月9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条最新的有关《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装修改造活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新规定。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发出的最新通知内容有点多,朗煜装饰小编放一个链接在这里,大家空闲时候可以去了解下——《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些朗煜装饰小编摘自出来的一些重点内容信息,供大家阅读:
1、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了成都范围内的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禁止行为,尤其是第四条中的第十二条一定要去认识,因为它涉及到对特殊使用功能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一些规定。说白了,就是与成都工装装修的工程有直接关联。
2、第五条中,表明了对既有成都既有建筑装修改造未经批准许可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的一系列规定。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对房屋装修改造工程可能涉及到安全、质量隐患的实际使用。
3、关于装修改造施工的委托约束,建筑装修改造的设计应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消防设施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编制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委托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
4、第七条内容,是对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的装饰装修企业(施工企业)必须按图施工,落实并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确保装修改造施工质量。
5、第九条,也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装修改造话题,那就是成都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500平以下(含500平米)的可以不用去行政审批部门申办施工许可证。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5个部门,分别是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及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等各有关单位。
最后,朗煜装饰温馨提醒大家:装修人是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安全管理的第一人,应严格遵守既有建筑装修改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安全告知承诺或者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义务,已经造成违法违规展开装修改造的,应承担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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